
9:00-21:00(免長話費)
1、年齡:申請人提交申請時,年齡必須介于18至50歲之間;
2、財政要求:申請人必須證明能獨力負擔其本人及受養人(如果有)居港期間的生活和住宿,不需依賴公共援助;
3、良好品格:不論在香港或其他任何地方,申請人不得有任何刑事罪行記錄或不良入境記錄;
4、語文能力:申請人須具備良好中文或英文的書寫及口語能力(中文口語指普通話或粵語);
5、基本學歷:申請人必須具備良好學歷,一般要求為具備由認可大學或高等教育院校頒授的大學學位。在特殊情況下,能附以證明文件的良好技術資歷、可證明的專業能力及/或經驗及成就也可以考慮。